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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2011.05.04来源:

质检特函〔2011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年来,虽然特种设备事故总体上处于较为平稳的态势,但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主要原因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管理不力,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为基础,以推进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为切入点,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水平。积极推进“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努力构建“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创新开展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不断完善使用环节安全监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企业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创新安全监察工作方式,强化使用薄弱环节监管,提升安全监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力争经过两年的努力,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工作方式更加科学,违法违规现象有效遏制,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特种设备事故显著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义务,不断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培训教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代表企业法人实施安全管理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切实履行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严格追究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管理,严格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制度。

(二)积极推进“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是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的有力措施。各级质监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纳入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中,并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建立地方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有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要建设覆盖乡镇、街道、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基层特种设备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要健全隐患整治工作机制,重大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中“四个一律”的要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政府领导下并会同安监、检察、公安、工会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机制,将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处置平台管理。

(三)努力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多元共治”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效能的有效方式。各级质监部门要努力构建企业主责、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特种设备“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强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作用;要密切联系相关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和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四)积极推进特种设备使用监管方式创新。

分级分类监管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措施,是使用监管方式的创新。各级质监部门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结合设备、环境等固有风险因素以及管理控制水平等动态风险因素综合评价企业风险状况;要结合评价结果实施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要结合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确定安全监察的重点以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配套措施;要结合“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关键技术”)课题研究成果推进分类监管理论创新和试点应用;要结合企业分类监管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合同管理、安全责任保险和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三、工作要求

各地质监部门要通过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完善“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制定实施使用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继续开展安全管理达标示范县建设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工作。今年总局将通过推进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注意在工作中积极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确保本地区将本意见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制定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

试点地区省级质监部门要认真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履行法定安全责任义务情况和使用安全管理状况调研工作,采集相关统计数据资料,客观分析企业使用安全管理状况,为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技术准则和措施提供数据支撑。总局将根据试点地区使用安全管理调研以及相关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组织专家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同时,鼓励各地质监部门或相关标准化组织结合通用准则,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

(二)开展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

根据已开展的使用环节监管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先行推进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各级质监部门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帮助企业解决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积极推进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支持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平台共同推进。

(三)开展使用单位安全水平分级分类评价。

各试点地区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对使用单位的使用安全风险状况进行分级分类评价,即在对设备、环境等固有风险以及管理控制水平等动态风险评级基础上,综合评价企业安全风险状况类别。评价可以采用企业自评与日常安全监察与定期检验复评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评价可以分为不同等级,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并建立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的管理台账。现阶段的评价结果只作为使用单位完善使用管理和监察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的依据。

(四)开展使用单位分类监管试点。

试点地区质监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薄弱环节、薄弱企业、薄弱领域的监督管理。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低风险(一类)企业,以自主管理为主,监督抽查为辅,促使其持续保持较高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水平;对综合评价为中风险(二类)企业,以指导帮助为主,监督检查为辅,督促其改进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水平;对综合评价为高风险(三类)企业,以监督指导为主,以执法查处为辅,监督其整改落实,提高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水平。

二、工作安排

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拟分两个阶段实施。2011年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状况调研,在已制定使用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的地区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草案。确定4个以上省市的80个以上企业为试点单位,先行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并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评价相关准则。同时,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2012年在总结试点工作效果基础上全面推进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期间,“关键技术”课题研究将与试点工作同步、互动开展,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也将及时应用于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监管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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