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联合主办单位扩大到42个部门,创历史纪录。事实上,参与“质量月”的企业和社会民众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质量月”作为一个活动品牌,其社会影响力也日益增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全社会重视质量、支持质量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质量社会共治成效明显。
建设质量强国,这个“强”字,除了体现在产品品牌、产业结构、管理体制、质量人才、市场环境等方面之外,全社会所有成员都十分关注并积极参与质量事务的强烈社会氛围,也是其重要特征。正基于此,李克强总理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实行质量社会共治,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目前我国质量共治的基础已经基本形成,但是相比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质量提升提出的要求,还有不小的改善空间,所以,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让全社会重视支持质量的氛围浓些再浓些,让推进质量提升的合力愈发强大、源源不断。
政府对质量工作负总责,在营造质量氛围过程中,政府重视质量、抓好质量,作用至为关键。要按照国家要求,继续开展省级政府质量奖评选,扩展“质量兴(强)省”活动范围,加大市县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力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质量治理机制,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监督抽查结果等质量监管信息,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及其后续处理情况。推动建立质量问题有奖举报、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以及小额诉讼等制度,推行质量首负责任制,健全质量安全多元救济制度,构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月”等质量活动,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工匠精神,营造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氛围。
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实行质量社会共治,形成良好的质量氛围,企业当然是中坚力量。当前,一些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是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也有一些世界知名企业因质量问题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并使企业自身陷入危机。所以,企业一定要坚守商业道德,强化“质量即生命”等理念,自觉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有更高的质量追求,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大力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消费者是质量的享受者,也是质量的建设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当然也是受害者。所以,广大消费者一定要积极参与质量活动,发挥基础性作用。要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不仅要学会用脚投票,还要自愿、自觉、主动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发挥质量监督作用。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不可忽视,要让它们在企业、消费者、政府监管部门之间建起沟通协调的桥梁纽带,发挥维护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的重要促进作用。而被视为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具有公共服务性和社会共享性,要通过加强质量宣传和舆论监督,引导全社会准确研判质量形势,增强质量信心,共推质量发展。
质量问题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推进质量提升,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我们只有通过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构建起质量社会共治机制,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更加浓厚氛围,才能真正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从而打牢建设质量强国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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