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视频报告会,解读民法总则的起草背景、地位、作用和制定过程中的有关情况,以及民法总则确立和完善民事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付建华,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惠令,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绍川、黄玉治,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出席报告会。付建华主持报告会。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全面准确学习宣传民法总则,帮助全系统广大干部深刻理解、全面掌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特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贾东明作专题辅导报告。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为推动党员干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结合此次专题辅导,创新学习宣传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民法总则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驻总局纪检组处级以上干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社会组织秘书长在主会场参加报告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及其所属分局和京外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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