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规定要求强制实施的标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按照《标准化法》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但其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企业应严格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应密切跟踪本领域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动态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调整本企业的标准明细,及时制定或采用相关标准,并有效实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落实。
二、企业公开声明的标准,必须严格实施应用
《标准化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自我声明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标准鼓励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并进行公开声明,公开内容包括:公开其执行标准编号和名称;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自我声明制度一方面使企业真正成为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责任主体;另一方面,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标准,向消费者和全社会公开,实际上发挥着民事担保的作用。若企业公开声明的标准得不到严格实施,企业的诚信就会受到质疑,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其他体现社会责任的事项就无法落实,甚至会扰乱市场秩序和公共秩序。因此,企业公开声明的标准,必须严格实施应用。
三、推荐性标准,企业一经采用,应严格执行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规定了大量技术要求、产品质量指标和管理要求,对科研、技术、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具有指导、规范作用,对推动产业发展有共同需求。采用国家相关的推荐性标准是加快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企业产品(服务)获得消费者和社会信任的重要依据。
《标准化法》指出: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从《标准化法》的角度,国家相关的推荐性标准属于企业自愿采用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角度,企业一经对外声称采用国家相关的推荐性标准,即纳入民事担保和对外承诺的事项、就应该严格执行。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企业采用什么标准,对社会、政府和广大消费者属于重要承诺。企业生产的产品采用推荐性标准,在合同中约定或在产品或其包装中明示,因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约束,企业一经采用所选用的推荐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所声明的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要求。
四、纳入企业标准体系的标准应严格执行
企业标准体系是根据标准体系系列标准建立起来的,企业标准体系中所有标准都是为了实现企业所确定的工作方针和生产经营目标而建立的,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协调配套的关系。只有相关标准得到有效实施后,其单个效应和系统效应才能发挥出来;若得不到有效实施,有时单个效应发挥不出来,有时甚至影响企业标准体系整体效应,企业标准体系的整体功能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凡列人企业标准体系的标准都有特定的目标和需要,都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均应严格执行。
五、出口产品的技术要求,依照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作为企业,应对出口产品做充分的市场调查,了解进口国(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认证等要求。出口产品技术要求及标准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约定的事项包括可采用什么标准[如我国标准、进口国(或地区)标准或其他标准],企业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或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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