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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裕知电梯贸易有限公司问询事宜的复函

2012.01.31来源:

质检特函〔20129

 

关于对上海裕知电梯贸易有限公司问询事宜的复函

 

上海裕知电梯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鉴于来函所述椅子式升降机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和《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质检锅函[2003]174号)范围内,因此,目前该设备无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特种设备相关行政许可既可制造、安装及使用。

建议你公司及使用等相关单位,在该设备的生产、使用中,严格安全质量管理,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及服务。

特此函复。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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